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副高級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省衛生健康委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高級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衛生健康委 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貴州省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55號)、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關于印發<衛生系列副高級職稱申報評審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遵市一醫發〔2024〕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現將組織開展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副高級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
我院職工申報衛生系列副高級職稱按《關于印發<衛生系列副高級職稱申報評審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遵市一醫發〔2024〕14號)執行。
二、評審類別、方式及受理范圍
(一)評審類別:2022年起,省人社廳、省衛健委授權我院在職在崗職工衛生專業技術副高級任職資格由“自主評審”取得。
(二)評審方式:依托“貴州省人才人事綜合業務管理服務平臺”(https://rcrs.gzsrs.cn:9999/ips)線上開展。申報人員登錄系統,按照平臺有關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三)受理范圍: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貴州省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50號)精神,申報人員須為“與我院建立勞動或聘用合同關系并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三、申報評審時間安排
序號 | 工作內容 | 時間安排 |
1 | 申報人獲取賬號,填寫、上傳申報材料 | 9月15日前 |
2 | 申報人 提交申報材料 | 9月16日8:00-9月20日17:00 |
3 | 單位公示、流轉至自主評審委員會 | 9月21日-10月10日 |
4 | 申報人 報送臨床工作數據提取信息 | 10月7日前 |
5 | 申報人 網上繳費 | 10月12日前 |
5 | 政策性審查、結果復核、統計、上報 | 10月30日-11月5日 |
6 | 政策性審查結果公示、反饋、反饋情況審核、統計上報 | 11月6日-11月19日 |
7 | 擬送評人員公示 | 11月19日-11月25日 |
8 | 申報人 成果代表作報送 | 11月25日前 |
9 | 成果代表作內部審核、送審 | 11月26日-12月3日 |
10 | 專業組、高評委評審 | 12月11日-12日 |
申報人須嚴格按照工作內容提示時間節點完成個人網上申報材料、輔助材料及成果代表作的流轉及報送,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未提交前可自行編輯修改,一經醫院公示,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變更。
四、參評有關政策及要求
(一)執業注冊要求:申報須具備醫師、護士執業資格準入要求專業的人員,必須提交相應類別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申報專業與執業醫師類別及注冊專業應符合《申報評審專業》中“申報專業與執業類別及執業范圍”的要求。
(二)基層工作服務經歷要求:截止申報評審當年9月30日前(男不滿55周歲、女不滿50周歲),申報人須到縣級及以下單位連續服務1年以上,累計服務2年。特殊情況計算基層服務經歷有關政策見“省衛生健康委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高級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黔衛健函〔2023〕81號)”中“繼續強化服務基層工作經歷”的規定。
(三)繼續教育要求:申報人根據學歷、資歷對應任職年限要求完成繼續醫學教育,每年應不少于25學分(其中2020年不少于15學分)。疫情防控一線人員、高層次人才、破格申報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要求按其實際聘任年限計算,其中Ⅰ類學分不得低于23學分;國家級Ⅰ類學分不低于7分。2024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求實施。申報人員可在“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平臺”(http://www.gzjxjy.gzsrs.cn)選擇其中一項進行學習、測試,測試通過結果由系統對接平臺自動獲取,無需上傳證明材料。
(四)成果代表作要求:在申報時可選定一份最具代表性的臨床病案、手術視頻、護理案例、流行病學調查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報告、論文、衛生標準、技術規范、科普作品、技術專利、科研成果轉化等作為本人成果代表作。經醫院分送2名同行專家對成果代表作的理論水平、可行性、科學性、創新性等進行評議。評議得分占綜合分的10%。
(五)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審要求:截止申報當年底聘用滿1年的博士人員,可按評審條件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達不到服務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可先參加評審,評審通過后在聘期內補足服務基層年限。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應達到聘用滿1年的學分25分,其中I類學分為5-10學分。
(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要求:依據原貴州省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于建立貴州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實施方案》要求,從2014年起,新進入(按首次注冊執業時間)我院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類專業畢業生,須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等4部門《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要求,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職稱晉升方面,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七)“西學中人才”評審的要求: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臨床類別醫師通過省級“西醫學習中醫”培訓基地培訓,考核通過后并轉崗工作滿2年,允許報考中西醫結合相關專業,并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審。
(八)輔助材料報送的要求:
1.申報人的工作業績中如包含手術/操作視頻、健康科普視頻,上傳材料時因系統容量限制不能完整上傳的,應截取其中主要內容(5-10張圖片)形成文檔上傳。完整視頻用單獨的U盤進行保存,并標注好本人姓名、申報專業。
2.按照國家衛健委人事司職稱評審相關數據準備工作會議要求,在2024年臨床類別部分專業評審中繼續試用“臨床工作數據提取系統”。凡申報評審專業為《臨床工作數據提取系統申報人員評審專業列表》中所列專業的人員,均需填寫《臨床工作數據提取系統申報人員信息表》,并于10月7日前將《臨床工作數據提取系統申報人員信息表》報送至387803884@qq.com。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參評政策要求:
1.可免于參加我副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人員名單可咨詢人力資源部。
2.可視同連續1年基層服務年限。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基層服務年限未滿的,可先參加評審,評審通過后3年內補足。
3.視同完成當年繼續醫學教育學分。
4.在疫情防控中取得專題報告、病案報告、科研成果等可替代職稱評審中所需論文,且最多只能替代1篇普刊。
5.享受提前(直接)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免于參加我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疫情防控一線人員享受衛生專業技術職務高級任職資格評審優惠政策時間至2026年度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高級任職資格評審完成截止。
五、強化評審工作紀律
(一)對公示期間異常情況的處理在“三公開”公示過程中,如有群眾舉報反映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經調查核實后,政策性審查通過的取消參評資格并延期申報;評審通過的取消評審通過資格并延期申報;并根據職稱政策和“責任追究制”有關規定追究申報人員及有關人員責任。
(二)注重醫德醫風考核,建立誠信檔案制度申報人員應提交本人《醫德醫風考評登記表》至主管部門(醫師、藥師、技師專業報醫務部;護理專業報護理部)審核蓋章,并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未按要求簽署承諾書的申報人,其申報材料不予受理。申報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經查屬實的,政策性審查通過的取消參評資格,評審通過的取消任職資格;從認定之日起記入信息系統誠信檔案庫,認定之日后的3個職稱評審年度內不得申報職稱。并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申報人員及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對自主評審過程的請示匯報自申報評審工作啟動起,應及時將申報評審過程向省市兩級衛生主管及人社部門請示匯報,全程接受監督和指導。
六、其他事項
(一)收費:
1.收費標準。繼續按照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我省職稱評審費的通知》(黔價行事字〔1998〕196號)執行,每人350元。
2.收費方式。從2024年起,職稱評審費統一通過職稱系統收繳。職稱評審委員會確認接收申報人職稱申報材料后,系統生成繳費二維碼,申報人在規定時限內掃碼繳費后將收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送的開具非稅票據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載非稅票據。
3.截止時間。截止時間為10月12日24:00
(二)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衛生健康委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高級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執行,省衛健委官網通知:https://wjw.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30_85173692.html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監督電話:
省人社廳專技處:0851-85837326
省衛健委人事處:0851-86820725
市人社局專技科:0851-28662718
市衛健局人教科:0851-28613068
醫院紀委綜合辦:0851-23231679
2.政策咨詢電話:
院人力資源部:陳 燦 0851-23231638
院人力資源部:徐 萱 0851-23233561
附件:
附件1: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衛生系列副高級職稱申報管理規定(遵市一醫發〔2024〕14號).pdf
附件2:關于印發關于印發《貴州省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55號).pdf
附件3:申報評審專業與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對應關系表.docx
附件4:貴州省城鄉對口支援基層醫療機構(衛生下鄉)情況登記審.docx
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
2024年7月31日
掃一掃 手機端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