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關于論文報銷、科研項目結題驗收補充規定
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遵義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
關于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貫徹國家《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院科研誠信建設作出如下規定:
一、 論文報銷
凡按照《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遵義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科研工作管理辦法》(遵市一醫發(2020)28號文件)申請院內論文報銷及獎勵的科技人員,必須提供與論文內容相符的原始資料,其中包括臨床研究數據(所收集病歷的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就診科室及主要診斷等)、基礎研究實驗數據,該論文投稿、修回、接收、匯款等證明。包括用各種科研經費或研究生導師經費報銷論文版面費均按此規定執行。
二、科研課題結題驗收
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申請科研結題驗收的科研項目,均需提供該科研項目研究所有相關的原始資料,其中包括研究過程中收集病例及相關數據(所收集病歷的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就診科室及主要診斷等)、基礎實驗開展過程及相關數據等原始記錄。
三、其他
凡按照《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遵義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科研工作管理辦法》(遵市一醫發(2020)28號文件)申請院內科技成果、發明專利及出版著作等獎勵的科技人員,必須提供與其內容相符的所有原始資料。
科研部對所提供的原始數據進行核查,如有編造或偽造各種實驗結果、報告、文章、專利及著作等違反科研誠信行為將取消其課題、追回科研經費及由此獲得的各種資格、榮譽、獎勵等,并上報醫院監察室按照相關規定進一步處理。如有與本規定相沖突的文件均按照此規定執行,此規定從2020年12月15日起執行,此規定解釋權歸科研部。
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關于論文報銷、科研項目結題驗收補充規定.doc
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科研部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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